【公務員宣誓】港府一次過要求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聲明 違誓行為未能盡列
發布時間: 2021/01/12 21:35
最後更新: 2021/01/12 21:36
公務員事務局今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講述有關公務員宣誓安排。港府表示,將向所有現職公務員發通告,一次過要求他們宣誓或簽署聲明。當局解釋,經考慮在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後,認為誓言或聲明的內容,只是反映所有公務員的基本責任,而非引入額外要求,加上分階段落實的話,有可能會引起行政和分化員工的問題等。
就公務員違反誓言或聲明行為,港府在文件中提及,違反誓言或聲明的行為可能以許多不同形式出現,故不能盡列,但強調向現職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時,會就其內容,以及何等行為會構成違反誓言或聲明作出闡釋;當局亦設有機制,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,若公務員有不當行為,當局會視乎個別個案實際情況,按現有機制採取相應的紀律行動。
另外,當局亦指,如正按試用或合約條款聘用的公務員,不理會、拒絕宣誓或簽妥,以及交回聲明,其試用或合約服務須即時終止,強調若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宣誓或簽署聲明,會令人嚴重質疑,該公務員是否願意承擔這些基本責任,以及是否具備作為公務員的基本責任感及承擔,甚至對全體公務員和政府的良好管治造成負面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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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︰尹櫻霖